鸿方资讯
7月 2, 2024

鸿方智惠学堂系列:2023年度知识产权优秀案件分享(八)

我所长期深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为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服务,承办多起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案件入选包括2023年度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执法典型案例,以及全国各地的法院、行政及刑事执法部门等的典型案例等。我所将陆续遴选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

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AMOREPACIFIC CORPORATION)诉宜昌楚某唐化妆品有限公司、浙江凝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寻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宜昌分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黄某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0220703民初4620

案情事实概况:

被告生产、销售的名为“LANZIE”、“兰芝宜”的化妆品产品(被诉侵权产品)使用了与原告“兰芝”、“LANEIGE”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但被告于2014年6月23日申请注册有第14975601号“兰芝宜 LANZIE”商标,该商标于2015年7月28日获准注册,于2022年6月27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无效。被诉侵权行为主要发生于该商标权有效期间。

针对商标被宣告无效前的使用行为,法院基于原告“兰芝”、“LANEIGE”商标的高知名度、被告为同业经营者、被诉侵权产品中存在韩文等因素,最终认定被告在商标被宣告无效前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恶意,因而最终认定商标侵权成立,被告应对商标被宣告无效前的使用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并判赔100万元人民币。

典型意义:

尽管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无效,但对于商标权有效期间的使用行为原则上不具有追溯力。本案通过原告“兰芝”、“LANEIGE”商标的高知名度、被告为同业经营者、被诉侵权产品中存在韩文等因素从多方面论证被告申请注册“兰芝宜 LANZIE”商标时即具有主观恶意,因而对于商标被宣告无效前的使用行为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