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方资讯
7月 2, 2024

鸿方智惠学堂系列:2023年度知识产权优秀案件分享(十六)

我所长期深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为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服务,承办多起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案件入选包括2023年度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执法典型案例,以及全国各地的法院、行政及刑事执法部门等的典型案例等。我所将陆续遴选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

第66425952号“士乐多”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件

商评字【2024】第0000113903号

案情事实概况:

本案系知名建筑装饰漆品牌“多乐士/ DULUX”的权利人阿克苏诺贝尔集团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品牌独特性和竞争力而针对他人抢注的近似商标采取的无效行动。

“多乐士”商标为“油漆”商品上的驰名商标。被申请人将“多乐士”的文字重新排列组合,申请注册“士乐多”商标并核定使用在第34类“烟草;吸烟用打火机”等商品上。经国知局商评委审理认定,“多乐士”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士乐多”与 “多乐士”商标在文字构成、视觉效果上高度近似,已构成对高知名度商标的摹仿。将争议商标“士乐多”使用在“烟草;烟斗”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冠以争议商标的商品系由阿克苏诺贝尔集团提供或与之存在某种联系,从而造成误认,可能损害阿克苏诺贝尔集团利益。综上,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情形,故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关于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无效宣告案件。本案争议商标复制、摹仿驰名商标的手法是将“多乐士”商标的文字重新排列组合后进行申请,看似存在区别,实则并未改变商标的文字组成、整体含义和构造。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烟草,烟斗”等商品上,虽然与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油漆”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但是这种跨类使用同样涉嫌利用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和声誉,可能造成市场混淆或公众误认。无论是从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利益还是维护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此类行为都应予以坚决禁止,以维护品牌方和合法权益,为商标市场树立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