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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17, 2024

鸿孚热讯:韩国著作权委员会(Korean Copyright Commission,KCC)国际合作组赴鸿孚律师事务所访问交流

2024年10月16日,韩国著作权委员会(Korean Copyright Commission,KCC)国际合作组的Kang Yeong Mi 和Yerin Oh一行与上海鸿孚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访问。

韩国著作权委员会是依照大韩民国著作权法成立的有关著作权的唯一政府机构,履行关于著作权的调查研究、教育培训、著作权登记、委托管理审议、纠纷调停、著作权信息管理体系开发等职能,是国内著作权信息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团体。

参访期间,上海鸿孚律师事务所详尽介绍了本所在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业务,特别是中国著作权的登记、网络维权、行政执法、刑事查处及民事诉讼等执法和司法实践,并对韩国各类型IP企业在中国如何保护、发展、许可其知识产权进行了经验分享。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分享了韩国企业在华的著作权保护难点并希望促进双方合作更好的净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为韩国企业和个人在华提供更好、更全面的著作权保护。

上海鸿孚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积极为海外版权等IP权利人在国内发展被许可人,或为国内企业在海外寻找合适的IP,为国内外IP权利人和使用人搭建桥梁,同时积极维护权利人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如为乐高、费列罗、万代等著作权人采取了包括民事、刑事等有效的司法保护途径,在追气球的熊孩子、轩尼诗百乐廷瓶型、奔富葛兰吉的醒酒器,乐高、费列罗、万代玩具产品,以及B站公司的游戏及自主IP保护等案件中,积累了丰富高效的经验,上海鸿孚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多起著作权案件亦入选最高院及部分高院等单位公布的典型案例。